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成交公告

扬州市 结果公示 2024-07-05 13:14

 

项目概况

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JSZC-321012-DDGC-C2024-004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DDGC-C2024-0042 

项目名称: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8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33.87万,其中工程费126.87万元、设计费5万元、暂列金2万元(暂列金不参与让利),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磋商响应函

10.法人授权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扫描上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②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内近三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书原件及社保证明扫描上传)

4.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7-04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江都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8.如在开标时间发生系统崩溃等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延迟开评标,具体开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9.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代理机构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

10.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江都区仙女镇龙城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

联系人:江都分公司-谈强

联系电话:8678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都分公司-谈强

电话:86789899

附件: 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附件: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成交公告 【发稿时间:2024-07-05

一、项目编号:JSZC-321012-DDGC-C2024-0042 

二、项目名称: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鑫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9132101214122653XU 扬州市江都区丁沟镇腾飞路1号 89.56(均分制) 129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施工范围:

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张有敏

执业证书信息:苏132200820090101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树峰、盛久祥、佴立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单位为联合体。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江都区仙女镇龙城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26楼

联系人:江都分公司-谈强

联系电话:86789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都分公司-谈强

电话:867898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2024年江都区第一批主城区公厕(十座)提升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文件.doc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鑫圣).pdf
附件: 技术评分明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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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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