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中央运输、保洁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公告

变更通知 2024-06-20 21:1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1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央运输、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有变动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7-04,更正为:2024-07-09。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5 09:30:00,更正为:2024-07-1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05 09:30:00,更正为:2024-07-10 09:30:00。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中央运输、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82024000100)采购文件中的相关事项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如下:

一、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2服务要求—第一部分技术服务要求—(三)服务保障—1.人员配置要求中的1.6供应商需提供各岗位人员配备方案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标准及实施方案。供应商需为服务人员制定详细工作班次及各时间段工作内容。

更正为1.6供应商需提供各岗位人员配备方案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岗位职责、工作标准、考核标准及实施方案。供应商需为服务人员制定详细工作班次及各时间段工作内容(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详细方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2.2服务要求—第一部分技术服务要求—(三)服务保障—3、培训要求中3.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包括整体设想及策划、各岗位的标准化作业流程、对培训后的岗前考核要求。

更正为3.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包括整体设想及策划、各岗位的标准化作业流程、对培训后的岗前考核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详细方案,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具体更正内容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资金来源:医院自筹;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11824210200002556[2024]00283;预算品目:C1204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420万元/年(服务期:1年);最高限价(控制价):420万元/年(服务期:1年)。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邮编:61143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西路149号

联系方式:18482110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津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迎宾大道234号

联系方式:028-82520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482110310

成都市新津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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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蜂盯标网 】
【 来源: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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